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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在《冬牧场》这本书中的自序中说,从不掩饰自己对这本书的偏爱,在这本书之前的所有写作都是在寻求出口,而《冬牧场》是她的代表作,从容地找到了出口,在写作上寻得最大的自信。
它记录的是一个漫长的冬天,写这些文字的时光则贯穿了另一个冬天。记忆中的寒冷叠加现实的寒冷,双重寒冷使得这本书通篇直冒冷气。于是很多读者说它是避暑神器,夏天读最合适。————《冬牧场》自序
也算在最合适的季节读到了这本书,毕竟此时南方的秋天与夏天的气温无二。
认识李娟的文字因由一篇散文,写她在上海张爱玲故居的隔空对话,记忆深刻的竟然是那根会发出响声的下水管道,这奇特的穿越通道着实令人匪夷所思,于是乎,便记住了这文风清丽的女子,李娟。
《冬牧场》里的文字平实质朴,短句活脱,幽默俏皮,读起来倒不苦涩,尤有苦中回甘的一味,丰厚中的轻盈,不觉沉重方可细嚼苦难。
在阿克哈拉村,李娟自诩是个扑朔迷离的人物,自嘲是个“四不”女子:不结婚、不工作、不串门、不体面,这标签相当具有标识度。
倒是她的母亲在她出了二本书后,在村里四处吹嘘她的“作家”身份,而村民们半信半疑,实在无法将这位整天蓬头垢面、趿着拖鞋、挥着棍子、追着鸭子的女子与斯文的“作家”联系起来。
唯一能诠释作家的行为就是在那个冬天,“跟着迁徙的羊群进入乌伦古河南面广阔的荒野深处,观察并记录牧民最悄寂深暗的冬季生活。”
而李妈妈将这“悄寂”的节奏响亮地用短句有力堆砌,“宣扬”为:“她要写。把你们的,这样的,那样的,事嘛,全写出来。”
出发前的准备工作是一项在的系统工程,从剪头发到准备行李衣物,不时更换方案,从围巾脖套到帽子手套,从毛衣棉衣到棉裤皮裤,脚上穿的鞋子等等所有行头,还顶着风走了很远,最终敲定的方案在实际行进中依然有遗憾。
就这样,李娟全副武装扛着二十多斤的衣物与年近半百的居麻夫妻和他们十九岁的女儿加玛,开启了游牧生活,与他们结伴而行的还有一支庞大的队伍:只羊、上百头牛马、30峰骆驼,雇了汽车运输成吨的粮食、饲料和冰块挺入零下四十多度的高寒荒野(温度计只能测到零下三十五度)。
35篇散文汇集成的《冬牧场》一书,记录了李娟从打下手到成为主力的过程,看见了一位八十来斤女汉子的诞生,从笨拙新奇到驾轻就熟、习以为常的从容,四个月的艰难历程,跟随她的文字看到了以居麻一家为代表的游牧牧民们的常态化生活。
液体的营养快线和护手霜全然改变了样子,硬邦邦的固体;方便面冻成了一整坨,撕开包装倒入热水还没泡开就要送到肚里,因为稍有迟疑水就变成了冰,就这种方便面,女性都不舍得吃,让给守夜的男性多吃一些;睡在用羊粪砌墙的冬窝子里,半夜上厕所需要极大的勇气......
“夜夜睡雪地,休息不足四个钟头,天天凌晨起身,摸黑出发,顶着寒流赶羊追马,管理驼队,拾掇小牛......"
一望无边的荒野,天寒地冻的,不停地从这个地窝子前往下一个地窝子,不停地出发,不停地告别,在这苍茫的天地间,所谓的青春、财富、爱情、希望,全部都默默无声......
年复一年地服从自然的意志,南北游走......
唯有在荒野中,人才能强烈体会到一个词:地心引力。大地是最大的一块磁石。生命的世界只有薄薄一层,像皮肤紧紧贴附在大地之上,一步也不敢擅离。哪怕是鸟儿,有翅膀的鸟儿,大多数时间也是双脚漫步在大地上的。就算鸟儿飞过,也是紧贴着大地低低掠过。真的,在荒野里,我很少在天空中看到鸟儿的身影,无论鸟鸣声多么欢快纷杂,让闻者如临森林。
————《冬牧场》
人,总归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在任何艰难的环境中保持着韧性,总能在枯燥中生出些别样的新意,保持着一种细微的暖意:
加玛心灵手巧,快乐热情,废弃的塑料酱油瓶都要做成筷筒,还要把上端边缘美化为锯齿状;哪怕只住一天的地窝子,也要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途中的邻居新什别克的妻子出发时还特意把九岁女儿学习进步奖的小奖状带在身边,收拾好房子后,端正地贴在醒目的位置;
有一处地窝子的木门内侧有一位误入的人写的歪歪扭扭的“太谢谢呢!”四个极大的汉字,一句离开时的离言,留给所有经过这片沙漠误入的行者,他们都不曾破坏这个房间......
甚至就来严肃的居麻也在看到小牛把李娟挂在墙上背包里掉到地上的手机啃了一夜,开机后,笑着说,小牛想妈妈了,想给妈妈打电话了。
晚上,一家人围坐在昏黄的太阳能灯泡下,居麻读报,妻子捻线,加玛绣花,李娟写作,小猫东扑西颠,练习捉老鼠,茶壶在铁炉子上咕咕作响,而地窝子外面漆黑一片,风雪肆虐......
似乎在越艰难的环境里,人的社会属性就没有在城市里那么复杂,反倒呈现出最原始的状态,无欲无求,只为活着,简单地活着,一如《隐入尘烟》里的有铁和贵英,《冬牧场》让读者再次见证大地上热腾腾的生命张力。